老师,在商业会计年终结算实操3里听到 长期借款利息的贷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为什么短期借款利息的贷方为应付利息,而不是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友好的山水
于2016-04-16 09:37 发布 165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4-16 10:22
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如果是到期还本,分期付息的,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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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如果是到期还本,分期付息的,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2016-04-16 10:22:46
这个是选择D的 了呢
2018-08-12 09:20:17
你好,之前长短期利息是否有计提?
2020-01-26 14:24:09
同学您好,长期借款计提利息时,并不一定必须使用“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要看借款合同上如何约定支付利息的频率,
(1)如果长期借款平时付息的频率在一年之内,例如一个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则使用“应付利息”科目,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如果长期借款合同约定平时不支付利息,利息随本金一次性付清,那么平时计提利息时,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023-09-09 03:15:20
短期借款一般到期还本付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长期借款有一次还本付息,这种情况通过 应计利息 核算,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计提的利息通过 应付利息 核算
2015-12-08 1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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