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如果一家生产生活性企业在2019年4月1日成立,加计抵减政策要看456月的销售额占比,如果在七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享受优惠,那么456月该怎么算呢?
再走一步
于2019-12-26 21:41 发布 908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12-26 21:41
你好,7月份开始算,456不能能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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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7月份开始算,456不能能享受的
2019-12-26 21:41:54
你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B1%)
2020-03-01 21:45:57
这个政策本来是到2017年12月31日止,但目前没有说取消,仍旧执行状态
2018-04-08 17:53:13
你好,您没有收入还填写不了的
2020-02-26 11:41:02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学员您好,根据公告,无形资产包括,不动产不包括的
2021-07-18 1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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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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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