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买方已抵扣的专票开具了红字信息表给我们销售方,我们已经开了红字,请问除了红字蓝字的两联发票,要不要把买方申请的2张红字信息表嫁给对方
欣喜的冰淇淋
于2019-12-27 11:14 发布 1679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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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把红字发票的两联寄给对方
2019-12-27 11:14:35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的
2022-04-22 17:58:46
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关于红字发票开具第(一)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根据上述规定,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纸质《信息表》没有规定需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的印章。
2020-07-21 08:48:23
你好这个票丢了备案没有,重开可以抵扣的
2020-01-07 12:04:47
您好!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2016-05-09 1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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