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问题如下: 1、公司清算汇缴的时间,是不是次年3月1号只6月30日? 2、汇算义务人是不是公司?然后需要员工做委托书,委托公司汇算? 3、汇算退的钱,是直接进员工银行账户,还是进公司银行账户,再由公司发送给员工?
随风
于2019-12-27 22:13 发布 4020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27 22:58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汇算义务人是个人,可以委托公司做汇算
汇算退的钱一般是直接退给员工个人的。汇算的时候会要求填写纳税人的个人银行账号的,具体的实施细节还没有公布。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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