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A将名下其他持有的两家公司股份(持股B比例99%,持股C比例51%)转让给一全资子公司W,W发股给母公司A,不涉及现金交易。是不是符合特殊性企业重组? 为什么?
幽默的冥王星
于2020-01-02 23:54 发布 103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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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这里满足两个条件
1收购股权50%以上
2支付股权的收购金额股权支付比例85%以上
你这里满足了
2020-01-03 00:20:07
这个的话 如果是分析控股什么的 股权比例是这样算的 但是呀 账务处理的时候 还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 与老板本身 不产生直接关系的哦
2019-12-13 08:52:34
1,如果未来直接给的是股票,属于权益支付
2,如果给的是股票之外的,通常是现金结算
2021-07-01 22:24:42
如果说只是看股权比例的话,那就是超过50%。
2022-04-01 17:01:41
您好,建议先把子公司利润分红,再做转让处理比较好。
2018-12-06 2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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