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购买方,销售方将19年10月份开的发票作废,需要重新给我们开一张发票,将10月份的票拿走,我方可以直接将1月份新开的发票直接装订在凭证后面吗?还需要附上什么资料吗?我方需怎么操作?
Ada静待花开
于2020-01-03 13:20 发布 53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1-03 13:21
可以的
注明发票10月份开的,开错了,重新补的
普票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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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注明发票10月份开的,开错了,重新补的
普票的才行
2020-01-03 13:21:22
你好,需要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
2017-12-25 11:20:42
您好
当月开具的发票 对方认证了 销售方可以作废 但是建议您不要作废 隔月红冲 您没有收到发票联跟抵扣联 不符合作废条件
2019-07-23 15:41:02
对方认证要是申报抵扣,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019-11-25 11:06:44
您好
跨月只能红冲 不能作废
购买方在开票系统里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把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给销售方 销售方在开票系统根据编码开具红字发票
2019-06-29 08: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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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静待花开 追问
2020-01-03 14:43
郭老师 解答
2020-01-03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