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份我们缴纳了2018年12月31号之前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在申报时系统自动减半征收,当然我们就通过两次申报把2019年1月1日之前欠的耕地占用税也交清了。 我现在迷惑的是:我虽然交的是2019年1月1日前欠的耕地占用税,但是在2019年的申报系统里按单价乘以面积系统自动减半,那我们公司是否也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还是2019年1月1日以后的耕地占用税才能享受减半?求老师详解!
杨国华
于2020-01-03 16:17 发布 144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给你减半了就先这样报,有问题税局就找你,具体的政策你得看当地是不是有优惠
2020-01-03 16:39:57
财税2019.13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你去看下文件
2019-04-29 17:15:29
都适用,就是利润总额进行衡量的
2018-05-21 11:46:35
月不超过3万或者季不超过9万免增值税 所得税小微利润减半的20%
2017-12-13 09:56:49
你好,要点一:月销售额1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来看本次减税要点:
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月20日,税务总局明确了一些落地的细节问题。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019-11-20 0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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