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现在不是个税所属期2019年12月么,我还没有报个税。现在有一个问题,所属期1月申报工资35300.2,2月48860.2。但是累计数是76920.4。 我核对了一下,正好差了三个非正常的人。1月工资有,2月工资没有。 这种该怎么办?累计数确实不合计已经离职的人吗?
清纯
于2020-01-04 15:38 发布 73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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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不再累计,里面可以忽略。
2020-01-04 15:40:32
你好,因为申报所属期是5月,税局不管是几月的工资,同意默认是5月份的工资,所以提报人员是工资表上的,也就是企业实际的4月工资表人员,将A和B维护就可以了,至于CDEF是下月及下下月申报时维护
2020-06-07 11:17:57
没有影响的,这个是一个正常现象的,同学
2019-07-03 19:27:53
4月如果 有工资就要正常申报 申报完5月再改成非正常
2019-05-15 15:54:24
不是说呃他没有工资,也没做零申报,对吗?
2023-11-29 12: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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