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一共100万的开票额度,上个月开了50万,如 问
你好,是的,税务局方面是这样管理的 答
老师,我们开出的劳务派遣发票,怎样做会计分录? 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
电商公司销售大米,税率是多少? 问
是采购进来再销售么? 答
工厂食堂购买的电锅,和购买做饭食材的费用怎么做 问
同学你好 收员工餐费吗 答
个税扣除费用5000,比如我11月入职,1-10月是否也算 问
依描述,按11月算一个月 答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成立的,但到现在为止还在建设阶段,没有收入,但已经有了进项税额,可以享受进项税额10%的加计抵减吗?
答: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没有销售收入 暂时不能
你好 老师 我刚接手税账部分 我公司是餐饮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熟悉业务发票全部抵扣了,22万进项税额,当月开票收入985万元,进项税是不是抵扣多了
答: 只要是真实的,跟你经营活动有关的进项就可以抵扣!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资产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是不是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扣除百分之十?
答: 你好!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