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量留抵退税本可以放在2019年10月申请退税,如果我10月符合条件不申请,把它在2020年去申请可以吗
答: 你好,尽量一年内申请的呢
一剪梅老师:9月申请留抵退税后,10月可以再按连续的6个月条件申请退税吗?
答: 你好,同学。 是可以的,这没问题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 我想咨询一下增量留抵退税,上上个月满足条件,忘了申请,上个月增量30万,不满足50万,这个月为200多万这个月还可以申请么
答: 您好,可以的“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这个满足了 按照财税公告【2019年】39号政策的规定,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是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应该说,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是可以退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