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2-14 15:05
新旧准则变化要点
一、现行准则IAS 17:
①公司需要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②经营租赁:承租方每期应支付的租赁费计入当期损益,未支付的部分在报表附注的租赁承诺中披露。经营租赁相关资产和负债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③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计入承租方的资产,在使用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赁的相关资产、负债需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二、新准则IFRS16:
①期限短于12个月或金额较小的租赁可以按照原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②除①外的其他租赁均需要按照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即在初始确认时承租方需要将租入资产确认为承租方的资产,后续需计提折旧,并将未来租金的现值确认为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
一句话总结:除例外情况外,IFRS16对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采用同样的会计处理方式。
IFRS16下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会计
确保承租人将其主要的租赁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1)承租人会计模式
承租人应用单一的租赁会计模式,按照这种模式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所有主要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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