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14 17:04

您好,人事为何要把两个月的工资合并,是一起发两个月的工资吗?人事,是不是算了两个月的工资,却没有算两个的加计扣除呢?要以自然人系统的为准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17:06

比如我在1月份是报12月的工资,按道理是应该报11月的工资吧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17:19

1月申报,12月发放的11月的工资。是的。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17:21

那我现在是把12月的工资在1月份里申报了,然后再把1月的工资在2月份里申报吗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0:53

您好,是的,把12月发的工资,在1月申报;1月发的工资在2月申报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0:55

那一般这个到底怎么申报呢?那我三月申报的是2月的,可是2月发的是1月工资?这不是跨两个月吗?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0:57

那请问我现在把12月的在1月申报成功后,2月申报1月的,会不会把12和1月的累计起来,因为有个别需要缴纳税,人事计算税费是这两个月累计起来计算的,图片上就是。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1:05

是的,3月申报2月发放的所属1月的工资。这样算的申报期。纳税人取得收入的次月15号前缴税。通常都是第二个月才发上个月的工资。所以就造成了这样的差异。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1:24

主要是我在8月去接手直接报了7月的工资,然后一直都是报上月的,按照人事这种算法,20201月的税属期我应该再把12月工资的报上,2月的报1月的工资,这个能累计起来吗?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1:35

可以,只要解释通了,没有偷税漏税就行。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1:40

我的意思是这个所谓的累计,,我在2月申报1月份的工资时,能扣20.9吗?不然正常还是扣42.9,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1:42

自然人系统是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您是修改不了 的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1:44

我知道,所以说我给你图这个,人事算出来的,我怎么申报的起来呢,两个月都是分开申报,又不能合并吧,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1:45

是的,所以只能是人事那边修改数据。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1:58

这个申报数据确定不好累计的吗?那1月报12的,2月报1月的,这个跨度和之前的又不一样了,2月不是应该报12月的吗?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2:15

2月,申报1月发放的12月的工资。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2:19

那三月才申报1月工资吗?三月申报的时候和2月申报的数据累计吗?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2:21

是的,3月申报1月工资,是会与2月申报的数据累计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2:22

那意思是3月申报1月份的工资时候他是和2月申报数据累计计税的吗?人事是这个意思吧,所以1月工资他是和12月累计计算得出20.9,这对不?

朝歌晚酒 追问

2020-02-14 22:25

他就是说12+1月累计计税,得出的个税应扣20.9,按照不累计1月份工资员工应该是扣42.9,申报还是正常申报,三月份申报时到累计起来会扣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2-14 22:27

我认为是不行的,因为,我们是年度汇算清缴的。1月交了40多块的税,2月也不会退回来,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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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事为何要把两个月的工资合并,是一起发两个月的工资吗?人事,是不是算了两个月的工资,却没有算两个的加计扣除呢?要以自然人系统的为准
2020-02-14 17:04:03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例】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019年1月-6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均为165元。 2019年7月: 7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7-5000×7-2500×7-3000×7=38500元,对应税率为10%。 7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8500×10%-2520)-165*6=340元 2019年7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40元。 2019年8月: 8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8-5000×8-2500×8-3000×8=44000元,对应税率为10%。 8月应预扣预缴税额=(44000×10%-2520)-165*6-340=550元 2019年8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50元。
2020-12-14 10:28:58
你好 看一下交款的时间是多少   
2021-08-16 08:59:13
你好,现在申报时累加法
2019-03-06 11:47:22
是只累计了一个月的收入吗
2019-07-12 17: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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