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这句话 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不相矛盾吗,既然免税为什么又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晨
于2020-02-17 22:10 发布 349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17 22:26
不是很明白,能说的在通俗点吗,就是利息股息是免税的,为什么又要以20%计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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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净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0-03-17 11:53:48

首先,这部分的股息红利是属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可以享受免税。
2020-06-27 10:30:06

不是很明白,能说的在通俗点吗,就是利息股息是免税的,为什么又要以20%计算税额
2020-02-17 22:26:15

对,是要全部纳入的,同学
2019-04-24 11:32:05

(120000%2B80000*80%%2B30000*80%*70%%2B20000*80%-23200-12000-2400-5000-60000)*10%-2520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2022-12-30 17: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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