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可不需要进行调整.这是没有领用原材料,如果领用已结转成本,应该需要调整差异吧
美满的御姐
于2020-02-17 22:34 发布 875次浏览
- 送心意
林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17 22:58
这部分在实务中,我们几乎不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在采购前,我们已经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已经知道需要结算的金额的。这时候我们之所以暂估,时因为发票未收到(其实成本我们是知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确认暂估价时,其实与实际价之间没有差异的。(这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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