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工资表中做了2019年奖金,报个税时同工资一起在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未分开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中申报了,因部分人工资少于5000元导致在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要缴的总税额小于分别(工资和奖金)申报的总税额,已申报成功,还需补税额吗?若要补需要怎么操作呢?工资表中的奖金可以计入到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去申报吗?
天空之鸟Johnny
于2020-02-19 12:43 发布 220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19 12:45
年终奖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合并到一个月工资里面,按照工资薪金申报。另外一种是单独计算
按照你的描述,是第一种情况
由于申报成功了,说明你报的数字不存在逻辑性错误,不需要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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