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2-19 15:38

在两个以上投资者合资经营的企业(不含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者通常依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一般与注册资本一致,不会产生资本公积,但在企业重组或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处理。这是因为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后,其资本利润率通常要高于企业初创阶段,另外,企业可能有内部积累,如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后,对这些积累也要分享,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往往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出资比例。投资者多缴的部分就形成了资本溢价。投资者投入的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算的出资额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差额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惊鸿。 追问

2020-02-19 16:03

所以可以是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

朴老师 解答

2020-02-19 16:07

嗯,是的,就是这个意思的哦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