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2-20 12:10
你好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中明确,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从这条规定看,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应该和“已销”开发产品相匹配,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应该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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