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6-04-29 09:26

老师,那您知道营改增后怎么办嘛

李老师 解答

2016-04-29 09:19

1、外经证开具日期一个月内,将外经证送至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报验登记。一般报验登记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已贴花需复印,或者大厅缴纳印花税,需有印花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2、需要开票时再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 3、外经证到期或者外经证金额已开完,可至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取回外经证,带回到公司管理地税机关。  目前,建筑营改增还没有开始,建筑安装仍在地税机关。

最好是咨询你们当地税务局

李老师 解答

2016-04-29 09:42

要看你们当地税局哦,每个地方不一样的。你打电话问你们地税局之前的人看看,我的理解应该还是去地税。
  五、异地施工税收管理
  1.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 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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