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加计抵减项的填写问题:本月销项税额20000,进项税额700(其中动车票抵税40),上期留抵税额30000,适用加计抵减是10%。那本月新增加计抵减额是70。可是申报的时候,总是提示“《附列资料(四)》第8栏“合计”的“本期发生额”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列×10%+加计抵减台帐期末可计提额。”数据都没填错啊,怎么回事?
阿拉博
于2020-02-22 17:06 发布 1420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2-22 17:08
你好,本期应纳税=20000-700=19300,上期留抵税额30000,所以本期不用缴税了,加计扣除数不能填写了,留下个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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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你问的是如何填报?
2021-11-25 11:29:40

你好,不要!这栏是自动的,退税处审核完毕后,留抵税额就会转到15行
2018-10-09 12:35:20

你好 是的 就是留抵以后的销项税额。
2020-07-12 16:59:04

这个是自动出来的,不是手动填写的
2020-07-10 15:35:06

同学你好,上期留抵税额加本期进项税38507.09大于销项税105634.22,本期不用交纳增值税。
2017-06-03 1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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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博 追问
2020-02-22 17:18
庄老师 解答
2020-02-22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