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2-23 20:41
你好,参照下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中“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
由于各地说法不同,可以理解为:托儿费、幼儿园园费、管理费等等。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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