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1月份发放的,1月份超过5000,需要缴税,但是按全年的收入来算是达不到缴费标准的,那2月份怎么申报比较合理
光亮的咖啡
于2020-02-26 13:25 发布 869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2-26 13:26
你好 你先1月发放年终奖 是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 还是并入工资来发放这个年终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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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先1月发放年终奖 是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 还是并入工资来发放这个年终奖的
2020-02-26 13:26:13
1月申报的时候,个税是12月申报所属期是11月,11月发出的工资,这个是不是按5000扣除需要看你税局规定,这个是福建税务局回复您好,根据目前有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相关文件,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发放当月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月份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的,可以适用新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文件依据: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2018-12-13 12:14:32
你好
个数标准是5000了,不要缴个税了
2018-09-30 11:54:08
你好,按照实发的工资来申报就行了
2020-03-20 14:01:39
你好 需要申报个税的
2020-03-03 1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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