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购买15万的酒,其中12万是公对公转账且有相应发票,另外3万因为一些原因要求付款给个人,但也能出具发票(与12万的发票不同公司),现应当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不能走外账,只能共对私转账,因为有发票,但怎么处理比较合理,让对方公司开具委托个人收款证明书可以吗
潇_潇洒小姐姐
于2020-02-27 14:36 发布 832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2-27 14:39
你好,为什么是开两个公司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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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为什么是开两个公司的名 ?
2020-02-27 14:39:21
你好,没有问题的,可以这么做。
2021-08-16 16:29:04
你好 可以分开转账!
2021-08-16 16:10:50
金融服务发票。是其他业务收入。要有发票的,没有发票的话付款方不可以税前扣除!
2019-06-17 04:10:21
你好,收购单位像个人支付收购款项时,是收购方开具收购发票,不是收款方开具发票。因为这个是特殊业务。
2021-04-28 1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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