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7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购买价款为23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19年12月31日计提了20万元的减值准备,其他年限没有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0万元,则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万元。2019年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30-230/5×3-20=72(万元),2020年摊销额=72/2=36(万元),计提减值前的账面价值=72-36=36(万元),低于可收回金额,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对于2020年的摊销方法没明白,不是应该72-46吗?????
淡妆★浅笑
于2020-02-29 07:10 发布 400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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