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2019年12月份去办理了营业执照延期,顺带地变更了营业执照的地址,其它不变,2020年1月又去变更了国地税的地址,但是变更好后,我没有把增值税开票系统的地址改掉,且在变更后还收到了厂家按照老地址开来的进项票,所以现在收进来的进项票或开出去的增值票都是与现在登记的地址不同,请问会不会影响到发票的认证?现在收到的进项票是否能使用?
1/2的夏天
于2020-03-01 13:01 发布 7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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