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权责发生制是会计上的要求吧,如果说建筑公司收到对方的进度款,但是当年没有开具发票,而是第二年统一开具,那这种情况下到底是第一年就确定收入,第二年开票的时候再调减收入,还是说直接在第二年确定收入呢,第一种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但第二种符合实务处理,谢谢回复
李玲
于2020-03-07 09:33 发布 152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现在规定不可以的,要填,一般是数量是1金额就是总额
2019-10-08 10:50:06
您好
根据国税2016公告23号,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F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应该根据合同上项目名称填写备注栏
2019-09-25 10:04:18
你们平时安什么确认收入
2020-03-07 10:03:09
你好,测试费可以不用备注工程名称和地址
2020-06-30 16:49:30
你好 个人开不了专票,只能开普票 税率是 1
2022-03-15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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