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吸收合并\"亏损公司B\",公司B连续亏损4年,可弥补亏损2500万元,公司B公允价值6000万元,公司A帐面净值15000万元,合并当年合并公司实现弥补前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请问,怎么用公司B的可弥补亏损来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谢谢!
洁净的月亮
于2020-03-08 09:01 发布 1091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08 09:03
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达到你的想法,吸收合并是按B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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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是补应纳税所得额
2020-03-11 22:59:10
应纳税所得额是弥补完之前的亏损后的金额缴所得税
2019-04-24 11:48:46
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达到你的想法,吸收合并是按B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入账。
2020-03-08 09:03:39
你好,某一年亏损的最长的弥补时间是五年,后面任何一个年度又亏了,又可以弥补五年
2022-01-23 22:17:09
您好,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
3500如果是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是弥补了1000亏损后的余额
2020-06-26 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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