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3-09 19:52

你好    1.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     个体户是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按季度来预缴的。    次年3月汇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Goddessmaker 追问

2020-03-09 19:58

通俗来说,一般企业申报综合所得,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预缴?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3-09 20:00

你好   个体户是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税  次年汇算 ; 而个体户在有员工的情况     符合汇算条件的 也得汇算员工个税的 ; 一般企业的员工符合条件的 也得汇算综合收入 个税的

Goddessmaker 追问

2020-03-10 14:05

好的,懂了,谢谢老师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3-10 14:07

不客气 帮到你就好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