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筑企业,对上办理结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金额为实际结算的部分,竣工验收后再支付部分,留部分做质保金。这就导致结算金额和支付金额不一致,请问开具发票是按结算金额还是支付金额开具发票?税法是怎么规定的?
波比大魔王
于2020-03-10 20:45 发布 2882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10 21:01
请问开具发票是按结算金额还是支付金额开具发票?税法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全开,也可以等实际付款的时候再开质保金部分发票
税法上规定发票开具时就产生纳税义务
如果没有开发票直至质保金收回时候,那时候才需要交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