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疫情防疫物资,免增值税嘛,会计做账怎么做
关儿Z
于2020-03-11 10:08 发布 2698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11 10:08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相关问题讨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2020-03-11 10:08:37
你好,同学。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库存商品
应交 税费 视同销售
借 应交税费 视同销售
贷 营业外收入
2020-04-14 09:52:26
你好,捐赠分录是这样做的。
2020-04-03 15:19:29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要是下面这个没有销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字体: 大中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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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05-25 17:15:40
你好,做营业外支出核算这个
2020-03-04 1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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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儿Z 追问
2020-03-11 10:13
辜老师 解答
2020-03-1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