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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回的预借差旅费余额,会计科目是用其他应收款?这个属于资产类科目,费用增加计入借方,减少计入贷方,那么交回的余额是属于增加还是减少,应计入借贷哪方?借贷总是搞混淆,有什么窍门吗?
是在录入时发现的额。这个短期借款是负债 应该是年初余额加上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呀·按照等式关系 应该是 年初余额30万+贷方本年累计-借方本年累计=年初余额
进项税额借方余额58310.4减免税借方1150.00进项税额转出借方36182.76转出未交未交增值税借方41529.82销项税额贷方101288.41,根据这些余额计算本月需交的增值税计算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