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可明确区分商品的两个层次一个是商品本身另外一个是合同层面,二者是满足其一就是可区分的吗?第二个问题是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这怎么理解?
平常的大门
于2020-03-12 17:10 发布 258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3-12 17:27
1.这里是满足其一就可以。
2.就是说你同一个合同里面到底是干几件事,这几件事是否是单独的,如果是单独的要单独作为不同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1.这里是满足其一就可以。
2.就是说你同一个合同里面到底是干几件事,这几件事是否是单独的,如果是单独的要单独作为不同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2020-03-12 17:27:14
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并提供安装服务,该安装服务简单,除该企业外其他供应商也可以提供此类安装服务,该合同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安装服务为两项单项履约义务。若该安装服务复杂且商品需要按客户定制要求修改,则合同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安装服务合并为单项履约义务。
2020-01-10 15:00:43
一系列很多次的保洁服务整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2020-02-18 23:04:11
这个应该理解成是一系列很多次保洁服务整体是单项履约义务。
2020-02-18 23:08:19
考试的时候除了(在一个楼上改来改去),基本上都属于可明确区分
2022-01-19 1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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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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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