袜厂和电器厂法人是同一个人。电器厂向当地政府借款20万,政府把这20万转入袜厂账户了。袜厂又提现把钱给了电器厂销售部。 两个企业分别怎样做账呢? 实际借款人是电器厂,但是政府把钱打入袜厂账户了,袜厂又提现金给了电器厂,需要写个说明之类的吗? 或者就直接根据业务发生的过程填写凭证,就视为是袜厂向政府借款,电器厂又向袜厂借款。
小熊饼干
于2020-03-13 08:57 发布 6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3-13 09:13
写个说明就行了,袜厂代电器厂收了借款
袜厂做代收代付就行了
相关问题讨论
写个说明就行了,袜厂代电器厂收了借款
袜厂做代收代付就行了
2020-03-13 09:13:56
可以的,直接贴后面就可以这个,
2020-07-01 10:13:29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你公司可以再开一个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公司
2019-08-05 17:19:46
您好,如您所述,只能视为你们老板从你们公司借款了。跟第三人无关,要做账也是做你们老板借你们公司钱的账。
2017-02-06 17:19:35
写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支付。
2018-06-15 17:44: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小熊饼干 追问
2020-03-13 09:19
朴老师 解答
2020-03-13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