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目中,乙公司换出长期股权投资,属于无形资产,划线中写了入账价值=换出公允价值+换出销项税+各种税费-换入进项税+补价 也就是=600万+0+0-613636+补价也就是等于5386364 但是解题中和这个数字不一样,主要不明白划线部分的入账价值怎么来的用这个总结里的公式的话,怎么计算出来的

*^_^*
于2020-03-14 15:53 发布 2202次浏览


- 送心意
萦萦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3-14 15:58
您好,应该是这么算的:6136364+613636-750000=6000000
入账价值=换出公允价值+换出销项税+各种税费-换入进项税+补价
固定资产您应该用公允价值算而不是账面价值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固定资产也计算增值税
2022-01-10 08:25:28
按价税合计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入账
适用情况: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被投资方取得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种处理符合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原理,也能准确反映投资的整体价值。
会计处理:假设投资方以一项无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80 万元,公允价值 100 万元,增值税税率 6%,则投资方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6
贷:无形资产 80
资产处置损益 2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以不含税价作为投资,销项税作为应收账款
适用情况: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方只以无形资产的不含税价值作为对被投资方的投资,而将应收取的增值税作为对被投资方的一项债权。或者当被投资方因某种原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投资方需单独向其收取增值税时,也会采用这种方式。
会计处理:沿用上述数据,投资方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应收账款 ——XX 公司(销项税额)6
贷:无形资产 80
资产处置损益 2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2025-01-07 11:34:32
是的,有商业实质,是640万。
2022-06-24 21:06:05
你好,
在这个例子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双方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然而,为什么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为2600万元)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即不需要乘以13%的税率)呢?
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的计税原则是基于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并没有“购买”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得的。这种交换行为在税法上被视为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即甲公司是用自己的生产设备(也是应税货物)来“换取”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不是直接购买。
因此,对于甲公司来说,其需要就交换出去的生产设备(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即需要按照13%的税率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而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其并非直接购买所得,因此不需要单独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甲公司还向乙公司支付了114万元的补价。这部分补价可能会影响到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计税基础,但并不会改变增值税的计税原则。即,补价部分也不会导致甲公司需要就长期股权投资计算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是因为该长期股权投资并非直接购买所得,而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得的。
2024-05-04 22:33:30
你好,长期股权投资没有进项税的
2023-03-08 15:17: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_^* 追问
2020-03-14 16:09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6:12
*^_^* 追问
2020-03-14 16:15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6:17
*^_^* 追问
2020-03-14 16:22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6:28
*^_^* 追问
2020-03-14 17:21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7:33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7:39
*^_^* 追问
2020-03-14 18:29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19:39
*^_^* 追问
2020-03-14 20:04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20:16
*^_^* 追问
2020-03-14 20:26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20:28
萦萦老师 解答
2020-03-1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