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缴纳房产税是根据房产原值加上地价来的是吧?那后来房子被评估过了,要不要做分录的?还有,因为我接手的这家单位,账面原值和原来申报的原值不一样,她说好像估价过了,那么我需要做分录吗?因为这次税务局需要对房产土地进行登记。请老师对我的问题一一回答,并且详细说明!
亮晶晶
于2020-03-17 16:05 发布 117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17 16:30
是的
不需要的
按你账上的就可以
你看下房源信息采集里面是你税务局给你核定的还是按实际房产原值采集的
按你们你缴纳的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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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不需要的
按你账上的就可以
你看下房源信息采集里面是你税务局给你核定的还是按实际房产原值采集的
按你们你缴纳的做账
2020-03-17 16:30:52

你好,退回来的冲减当时缴纳的会计分录
再缴纳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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