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2018年是核定征收,2019年改成查账征收,税务局考虑2018年动工项目还没完工情况,对2018年已经动工的项目还是按查账征收标准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四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公司老板要求只要1%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在回算清缴时又想补上去之前四季度没有缴税部分,我现在回算清缴时要怎么做才能补交税又不被税务机关查呢
紫风铃
于2020-03-17 19:15 发布 10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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