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外购的商品用于赠送给个人或者是集体福利的,是不是都不属于对外销售?
Rachel
于2020-03-18 18:10 发布 2605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3-18 18:1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八种业务需要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外购的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是不视同销售的,直接全额计入相关费用。外购的用于赠送是视同销售的。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八种业务需要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外购的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是不视同销售的,直接全额计入相关费用。外购的用于赠送是视同销售的。
2020-03-18 18:11:46
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材料,当初的进项税已经拿去做了抵扣,并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已经是整个增值税链条最后一个环节。
2021-12-15 22:18:02
不是,自产委托加工的才属于
2017-02-27 15:34:12
自产的商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视为销售,外购的商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是要把进项税转出,不用视同销售
2018-09-13 15:30:03
是的,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要转出
2018-05-10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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