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君老师,上次那个问题因为忙耽搁了,您帮我看一 问
代付代收协议操作 明确责任义务(金额、用途、时间等),双方盖章签字,留存副本。 账务处理 A 店:借:其他应收款 - B 店,贷:银行存款。 B 店:借:相关费用科目,贷:其他应付款 - A 店。 答
老师 您好 我们公司收到一笔政府给的项目专项资 问
你好这个一般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你们这个钱要还的吗? 答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拨款用于建设新房,是属于建筑方 问
您好,这个是属于发包方 答
个人无偿赠与我公司的一辆车,我们公司是一般人需 问
公司不需要交税的 答
个人(不是股东)借公司3000万,2年一直未还,会存在什么 问
是公司借给个人 3000万元吗 答
居间服务收入有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吗
答: 你好同学,居间 没有什么优惠的同学,
四项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我是无人机值保护服务,是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吗?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答: 您好,认定为技术先进型企业的,可以按15%缴纳所得税,具体您这可以拨打当地12366问下你们当地税务局,并且相关优惠减免政策也是需要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