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20 16:12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跨年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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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2-09-20 11:18:57

第一步】点击“_票管理/_票作废管理/已开_票作废”,系统弹出“已开_票查询”窗口;【第二步】选择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选中决定作废的_票号码,双击或者点击“查看原票”,可查看_票票面详细信息;【第三步】核实后决定作废此_票,点击左上角“作废”,按提示作废即可
2022-06-01 11:01:03

专用发票,肯定是要不收回全部的发票,要不收回钱,不然就是虚开发票,没有资金流
2019-08-28 16:30:14

购买方认证了,购买方申请开红字信息表给销售方销售方开负数发票。如果没认证销售方申请开红字信息表,然后开负数发票。
2018-11-05 09:15:10

你好 你作废了不要太多了。 有的地方税局作废多了要罚款的。 你发票份数当月多的 确实因为开错的就重开
2020-03-09 14: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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