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公司,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份有外地项目,在外地预缴税款9000元,2020年1月份在公司所在地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未申报抵扣,现在发现了,在3月份申报增值税中,是否可以将这笔9000元的预缴税款填入本期预缴税款中在本期抵扣?
暖暖
于2020-03-20 22:25 发布 118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一般都是用标准申报。集成是纳税人选用的,不是一定要通过这个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只是通过一表集成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能够达到相对简便的作用。预缴申报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2020-07-15 00:28:28
你好!
可以的
2018-12-05 08:02:03
你好,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填的
2020-06-08 16:28:39
外地施工企业,就是办了外管证的施工企业
2019-06-14 21:25:45
您好
预缴增值税填附表四跟主表28栏
2022-07-15 0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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