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这句话完不能理解。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是属于直接捐赠对吗
乘风破浪的黄喵喵?
于2020-03-21 13:41 发布 529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3-21 13:43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且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政策。是直接捐赠但是是对接当地政府的,需要有捐赠收据或者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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