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在转移发票的途中发票丢失,但是对方已经认证成功,对方不要发票复印件,提出要我公司到税局出具一定的手续证明发票的真实性来方便对方下账?请问税局是否办理此项手续?我公司人员应需哪些手续去税局办理?
邓
于2016-05-09 17:48 发布 77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5-09 17:53
这个是要到税局去办理吗?需要携带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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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肯开具,那只能凭复印件入账,同时报告税局专管员。
2018-12-27 10:14:50

一般是要办理丢失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对方才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6-05-09 17:50:04

你好,不能直接用复印件入账
需要登报,声明遗失,办理丢失证明,才可以用丢失证明与复印件一起入账
2019-09-27 11:28:58

你好,是用已报税证明原件入账
2018-10-15 09:02:11

您好,把完税凭证也给对方就可以了
2019-11-21 15: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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