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底下这三句话怎么理解,有没有通俗的解释,看不懂 (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尊敬的裙子
于2020-03-24 01:56 发布 4595次浏览
- 送心意
千橙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24 08:58
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享受乙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甲有权控制乙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
3、如果甲乙签订的是甲公司专用的机器,具有不可替代用途。甲要求取消合同的,甲要支付乙累计至今履约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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