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3-25 08:04

①实践合同以物之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后不负有合同义务;
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不支付利息,为无偿合同。
因此法律认为,对于自然人而言,其理性能力不一定足够,因此以物之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可为出借人争取更多思考的时间,避免出借人遭受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合同,其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关于“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 追问

2020-03-25 10:28

还是不太明白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3-25 10:3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不支付利息,为无偿合同。
民间借贷是有利息的

🌻🌻 追问

2020-03-25 10:34

生效都是根据给付钱款时间,这个是一样的,对吧

🌻🌻 追问

2020-03-25 10:35

民间借贷的双方不属于自然人吗?啥是自然人呀?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3-25 10:36

就是单纯个人,朋友之间这种

🌻🌻 追问

2020-03-25 10:40

意思自然人借贷就是人与人之间,不一定认识,要签订正式合同;民间借贷指认识的双方,范围更小一些?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3-25 10:42

狭义上可以这样理解的

🌻🌻 追问

2020-03-25 10:42

那也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借贷包含了民间借贷?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3-25 10:46

没有这个说法的接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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