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3-25 16:24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享受增值税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优惠时,纳税人应注意享受主体、扣除凭证等规定。

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企业要享受39号公告的优惠,前提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旅客运输服务的范围必须限定在“国内”。也就是说,只有出发地和目的地均在国内,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某公司员工从北京出发,去德国出差,则该飞机票票价对应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同时,只有本企业的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员工”,必须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

具体来说,航空运输方面,如果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但是,请注意,航空业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上服务名称会按“国内客票款”“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分项列示,企业可以按照“国内客票款”和“燃油附加费”的税款相加进行抵扣。同时,纳税人需注意,发票税收编码须为“旅客运输”服务,如果为“旅游服务”则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以按照(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铁路方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公路、水路运输方面,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等用以抵扣。目前,专车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地铁公司、专车服务都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发票上的税额为“零”,不可以进行抵扣。

浅若清风 追问

2020-03-25 16:26

能再说的直接一点吗?

玲老师 解答

2020-03-25 16:39

我个人的理解,铁路 不应该包括 地铁的。地铁一般是市内交通, 。铁路车票包括火车票、高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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