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3-27 12:10

你好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对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了总体规划和部署。(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随后于9月16日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4号)文件,对我市贯彻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出明确部署,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颁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国家质检总局于9月24日下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文件,对涉及质监系统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改革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要积极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鱼鱼 追问

2020-03-27 14:24

这些文件说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我说的是机构信用代码证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3-27 14:34

你好    抱歉看成了组织机构代码去了。 这个是2016年开始取消的。  2015年是提出了相关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制度,提出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主要机构代码构成。
  我国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1.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包含本体代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两个部分。

  2.工商注册号。
  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共15位,包含首次登记管理机关代码(6位)、顺序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三个部分。

  3.事业单位证书号。
  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共12位,包含举办单位类别(1位)、核准登记的机关(6位)、同一机关辖内不同事业单位(5位)三个部分。

  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是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

  5.机构信用代码。
  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1位)、机构类别(2位)、行政区划(6位)、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标识位(8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

  6.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部门对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包含行政区划码(6位)和组织机构代码(9位)两个部分。

  (二)现有机构代码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统一代码设计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二)统一代码构成。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鱼鱼 追问

2020-03-28 07:51

感谢老师,我问这事是因为清远的银行一定让我司提供机构信用代码证,但这个已经取消,上述提到的方案与工作报告提供给对方是否有效力?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3-28 09:24

你好 你可以跟银行那边说下 这个已经取消了 也无法提供的。 就算提供也是之前过期的信用机构代码的。 你们之前应该是有办理的。   看银行那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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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这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2.规范统一。要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3.统筹推进。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改革步骤和基本要求   (一)改革步骤。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好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要求。   1.统一申请条件和文书规范。要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请条件和示范文本。   2.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明确企业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3.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适应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要坚持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坚持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及时公开登记企业的基础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4.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三证合一”网上办理。   5.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为顺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要加强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跟踪了解和检查指导,加大统筹和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10-09 10:41:15
你好,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它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2021-11-24 11:59:49
你好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对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了总体规划和部署。(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随后于9月16日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4号)文件,对我市贯彻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出明确部署,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颁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国家质检总局于9月24日下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文件,对涉及质监系统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改革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要积极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020-03-27 12:10:10
你好,嗯嗯,是不同的呢,信用代码证是银行发的呢,
2019-08-08 10:03:22
你好,不是的
2017-01-04 09: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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