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若不记载,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推定,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这说法对吗
答: 相对应记载事项,也是《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不记载,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推定,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如票据上的付款地、出票地、背书日期、被保证人名称等。 任意记载事项,是根据《票据法》规定,可由当事人按其意愿任意记载的事项,如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等。这些事项一旦记载,则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所以以上表述错误。应该是相对记载事项
为什么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法律规定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答: 这个的话 主要是将工作和生活分开呀 你想 如果所有人 都到你家去行使票据权利问题 那多烦人啊 没有营业场所 那对不起 只能上你家去找你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
答: 然后呢?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保证或票据质押的请问下这里什么叫票据保证?和质押?请老师用简单通俗易懂的话给我说下,谢谢不要是长篇大论哦
(2020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有( )。 A.债权行为 B.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自然灾害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