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30 15:43
(1)必须记载事项
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如果是为出票人提供保证,是在正面;如果是为背书人,是在背面;
2022-03-23 13:26:27
您好,汇票、本票和支票之外的票据,日期不是必须记载事项。
2020-01-27 22:40:25
你好,背书必须记载的事项是什么——是背书人签章,不记不是票据无效,是背书行为无效
2020-03-23 15:51:29
你好!什么票据?汇票,支票,发票?
2016-10-21 21:29:07
您好,任意记载事项,写了就有效力。
比如记载不得转让,写了之后,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0-06-17 1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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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