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30 15:43

 (1)必须记载事项
  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紫藤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43

1、绝对记载事项。

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包括票据种类的记载,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收款人的记载和年月日的记载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