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我们签订了一份三方合同,买方为A(本市保税区工厂),卖方为我司,代理方为B,买方A从我司购买材料由代理B出口报关,我司销售给A的货物也是从外部购进未经过再加工的。从税法的角度上,我司可以就这些原材料购进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将货物直接交往买方经营所在地海关报关吗?
叶飘零
于2020-03-31 15:02 发布 822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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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
2020-03-31 15:04:00
36000%2B36000*0.0006575*70
79200%2B79200*0.0006575*64
28800%2B28800*0.0006575*61
36000%2B36000*0.0006575*49
45000%2B45000*0.0006575*16
-50000-30000
你计算一下,前面 相加-8万
2020-03-14 10:17:43
同学你好
可以,。然后挂靠方给被挂靠方开材料费发票
2020-10-23 06:25:37
你好 一般1000元以上的购销建议是有合同 约定付款开票 交货质量违约等细节 避免纠纷
2019-07-31 17:51:43
这个复印件就是可以做账务处理,合同原件单独保管
2019-10-17 17: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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