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31 15:44
你好,扣除项目合计=12000*70%+115=8515(万元)
增值额=10000万—8515(万元)=1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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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扣除项目合计=12000*70%%2B115=8515(万元)
增值额=10000万—8515(万元)=1485万元
2020-03-31 15:44:10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所缴土地使用税能扣除,做为税金项扣除
2019-10-08 12:08:22

1、应该缴纳的增值税=3200/1.05*5%。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非常复杂,不是您提供这几个数据就能计算的,您参考一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2017-09-27 14:30:58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期间缴纳的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土地使用税,属于管理费用,为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利息支出不允许据实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此时,该土地使用税不属于据实扣除项目,其已反映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限额扣除项目中。
对于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关的土地使用税,其不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也不属于土地征用及补偿费、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扣除项目。其不能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扣除项目。
2019-10-08 12:09:16

你好,免了的不交可以不报
2020-03-24 1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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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 追问
2020-03-31 15:50
邹老师 解答
2020-03-31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