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4-01 15:39

1、根据国税发〔2008〕30号文件(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2、公式: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3、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4、因此,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季申报中收入总额应当包括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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